置頂公告112年8月1日退休申請注意事項

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於112年8月1日退休之教師於112年3月15日(三)前檢具下列相關證明文件送人事室辦理,謝謝。
1.年資證明文件(之前所有服務機關學校之離職證明書(如具有私立學校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校長、教師年資者,請註明是否支領退休金或離職金)及敘薪通知書。
2.本校敘薪通知書
3.教師證書(國中、高中)
4.大學以上學位畢業証書
5.戶籍謄本1份
6.相片一吋1張以及相片電子檔(寄至klgsh150@gml.klgsh.kl.edu.tw)
7.102-110學年成績考核通知書
8.退伍令、大專集訓證明(若遺失請檢證儘速辦理補發證明)
9.郵局及銀行(台銀、第一銀或合庫)存摺影本1份
10.其他年資證明文件(例如留職停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