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教院商借教師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相關業務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2-04-1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國教院商借教師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相關業務下載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至本院服務需求說明下載 Post Views: 89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宏國德霖科技大學辦理「2022年全民e化資訊運動會」春季賽下一篇文章轉知國教署111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科學教育、實驗教育或私立學校輔導管理相關業務相關內容置頂公告113-1高二第一階段轉組申請延長至8月20日中午12點截止2024-08-19教育部函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學生輔導工作分工合作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803620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法規命令條文各1份2025-06-18
教育部函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輔導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學生輔導工作分工合作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6月17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45803620A號令訂定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法規命令條文各1份2025-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