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組織法及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自112年9月20日施行,各行政規則涉及內政部與消防署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相關權限業務皆由內政部與消防署承接辦理,請查照。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3-09-2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校園公告函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13學年度應用英語研究所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資訊,請查照。下一篇文章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3學年度教育創新與評鑑碩士班、生命教育碩士班」招生資訊,請查照。相關內容公告教育部 110-111 年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人員第 3 場次研習實施計畫2022-02-18夏日為戲水旺季,為防範離岸流等海域遊憩事故之海洋防災科普宣導2023-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