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組織法及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自112年9月20日施行,各行政規則涉及內政部與消防署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相關權限業務皆由內政部與消防署承接辦理,請查照。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3-09-2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校園公告函下載 Post Views: 176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13學年度應用英語研究所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資訊,請查照。下一篇文章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3學年度教育創新與評鑑碩士班、生命教育碩士班」招生資訊,請查照。相關內容公告本校111學年度基女教師會盃班際三對三籃球比賽計畫及報名方法2023-03-21110-1扶助學習重要公告2021-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