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組織法及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自112年9月20日施行,各行政規則涉及內政部與消防署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相關權限業務皆由內政部與消防署承接辦理,請查照。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3-09-2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校園公告函下載 Post Views: 205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13學年度應用英語研究所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資訊,請查照。下一篇文章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3學年度教育創新與評鑑碩士班、生命教育碩士班」招生資訊,請查照。相關內容置頂公告114-1高一體育班特色招生第一次續招錄取名單2025-07-16轉知國家人權博物館辦理「113年政治檔案解讀研習暨走讀工作坊」2024-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