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組織法及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自112年9月20日施行,各行政規則涉及內政部與消防署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相關權限業務皆由內政部與消防署承接辦理,請查照。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3-09-23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校園公告函下載 Post Views: 139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國立臺灣海洋大學「113學年度應用英語研究所碩士班甄試入學」招生資訊,請查照。下一篇文章轉知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3學年度教育創新與評鑑碩士班、生命教育碩士班」招生資訊,請查照。相關內容公告圖書館過期期刊領用自8月30日至9月19日,歡迎教職員生多加利用!2023-08-29轉知財團法人金車文教基金會函請學校協助公告「減碳大作戰」與「氣候行動家」校園環境教育推廣計畫2025-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