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灣銀行公教保險部依112年7月1日修正施行之公教人員保險法(以下簡稱公保法),請查照。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3-08-29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校園公告函下載 Post Views: 61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中央研究院112年9月19日(二)舉辦「知識饗宴-吳大猷院長科普講座」舉辦,歡迎同仁踴躍報名。下一篇文章轉知國立彰化師範大學「112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學分班」招生簡章相關內容113學年度第1學期清寒前三名免(學)雜費補助延長申請時間至9/11(三)中午12時止2024-09-09置頂公告 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112年寒假學生生活須知」家長版2023-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