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2 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及輔導人才庫回流教育訓練計畫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3-11-24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校園公告112-年度教育部校園事件處理會議調查及輔導人才庫回流教育訓練計畫下載 Post Views: 207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第3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下一篇文章轉知「公務人力發展學院福華國際文教會館」112及113年度場地使用管理及收費標準相關內容轉知醒吾科技大學114學年度碩士班暨在職專班入學招生2025-03-03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菸等類似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及未滿20歲不得吸菸之規定,另檢附加熱菸危害宣導海報及宣導影片,提供各班導師於重要集會時對學生實施相關宣導。2025-10-29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菸等類似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及未滿20歲不得吸菸之規定,另檢附加熱菸危害宣導海報及宣導影片,提供各班導師於重要集會時對學生實施相關宣導。2025-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