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函知法務部函報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該院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06063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Post author:klgsh354Post published:2022-03-28Post category:學務處 / 校園公告 / 生輔組0037763a00_DI下載0037763a00_attch1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置頂公告因應疫情,非本校相關工作人員請勿進入校區(上課區域),郵差物流等送信送貨,請逕洽至總務處或傳達室。下一篇文章置頂公告圖書館場地暫停借用公告相關內容公告113-1教育雲端帳號尚未回覆名單2024-09-27轉知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受教育部委託辦理「112年度中學生MIT AppInventor培訓二日營」報名資料,第二梯次報名於112年8月3日截止,請鼓勵同學參加2023-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