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函知法務部函報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該院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06063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Post author:klgsh354Post published:2022-03-28Post category:學務處 / 校園公告 / 生輔組0037763a00_DI下載0037763a00_attch1下載 Post Views: 195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置頂公告因應疫情,非本校相關工作人員請勿進入校區(上課區域),郵差物流等送信送貨,請逕洽至總務處或傳達室。下一篇文章置頂公告圖書館場地暫停借用公告相關內容轉知花蓮縣政府與台灣微軟股份有限公司合作辦理「2022邁客盃─運算思維與創意設計大賽」延長報名,請貴校轉知所屬教師及學生踴躍報名參賽2022-08-23公告作伙學網站資訊:教育部學習歷程檔案審議計畫2022-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