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函知法務部函報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該院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06063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Post author:klgsh354Post published:2022-03-28Post category:學務處 / 校園公告 / 生輔組0037763a00_DI下載0037763a00_attch1下載 Post Views: 205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置頂公告因應疫情,非本校相關工作人員請勿進入校區(上課區域),郵差物流等送信送貨,請逕洽至總務處或傳達室。下一篇文章置頂公告圖書館場地暫停借用公告相關內容有關國教署「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事務暨活動資訊網」網站整併至「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資訊網」之網址變更說明。2023-09-25115學測祈福活動訂於114年10月3日上午11時於體育館舉行,歡迎各位師長共同為本校高三考生祈福。2025-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