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特定體育團體建立運動教練資格檢定及管理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2年3月31日以臺教授體部字第112001339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Post author:klgsh320Post published:2023-04-17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 / 體育組說明:一、本案電子檔案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二、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電洽本部體育署競技運動組楊金昌先生(聯絡電話:02-87711988)。0013393d_令1120013393a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置頂公告學習歷程檔案重要通知-高一高二學習歷程系統時程調整下一篇文章轉知本署委託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0-112年度推展學校適應體育深耕計畫(第1期)」項下專案「112年度優良適應體育教案甄選實施計畫」,收件延期至112年4月23日,請轉知所屬學校師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相關內容國立臺北教育大學114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訊息2024-09-16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與財團法人歐巴尼紀念基金會共同舉辦「111年『勇敢篩檢,愛0風險』愛滋防治手勢暨社群平臺宣導活動」,請踴躍參加。2022-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