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修正「教育部體育署獎勵學校體育績優團體及個人評選要點」,名稱並修正為「教育部體育署學校體育傳炬獎評選要點」,業經本署於中華民國112年4月11日以臺教體署學(一)字第1120014543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Post author:klgsh320Post published:2023-04-20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 / 體育組0014543b_14543令掃描檔下載0014543b_14543修正規定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4/20補發學生證名單下一篇文章轉知轉知國立高雄科大推廣教育「優質企業(AEO)供應鏈安全專責人員證照班」及,「保稅倉庫、免稅商店及物流中心自主管理專責人員證照班」簡章相關內容轉知轉知礁溪鄉公所辦理「2023礁溪溫泉馬拉松」現正熱烈報名中,112年8月20日截止報名或額滿為止2023-05-26轉知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辦理113年度「高中職生AI扎根系列活動」請貴校公告周知並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2024-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