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水域安全及防溺知識宣導,戲水時請選擇設有救生員之安全場域Post author:klgsh320Post published:2022-09-13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 / 體育組體育組叮嚀:戲水切勿至危險水域或河流溪邊等處,應選擇安全並設有救生員的地方。豪大雨或颱風期間,亦應遠離海邊及河域,以確保安全。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班際拔河比賽實施計畫下一篇文章公告本校111學年度高三班際排球競賽相關內容主計室函轉行政院主計總處修正「預算法第62條之1執行原則」,名稱並修正為「預算法第六十二條之一執行原則」,自即日生效。2021-12-24轉知轉知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1)年3月28日以衛授疾字第1110200317號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措施裁罰規定」。2022-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