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為提供中等學校具合格教師證書且在職之專任、代理(課)及兼任教師進修第二專長專門科目以增進專業知能、完成個人職涯規劃,特辦理該學分班。
二、 修畢該課程全部專門科目學分且成績及格者,可依師資培育法施行細則第七條規定,申辦第二專長加科登記,由中
央主管機關發給教師證書。
三、 教師修畢學分且成績及格者,登記教師在職進修網研習時數。
四、 網路報名登錄至112年4月24日(星期一)中午12:00止。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簡章內容或至該校教師研習中心網頁(http://tisec.nccu.edu.tw)查詢。聯絡電話:(02)2938-7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