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此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未滿18歲子女之單親父母(父母本人)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未滿18歲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二、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4年2月24日至114年3月25日止,請有需要且符合申請要件的單親家長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打電話洽詢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許小姐,02-2321-2100轉119。
一、此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未滿18歲子女之單親父母(父母本人)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未滿18歲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二、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4年2月24日至114年3月25日止,請有需要且符合申請要件的單親家長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打電話洽詢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許小姐,02-2321-2100轉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