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獎學金

貳、申請資格: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職校之應屆畢業生(民國114年畢業者),並符合以下條件者皆可申請。

  1. 一、112學年度上下學期之智育成績(學期總成績)均須達70分以上。
  2. 二、在校期間持有旨揭獎學金各獎項指定之認證或鑑定合格證書,且於109年1月1日 至 114年1月31日間取得。
    (報考或申請換補發證照之核發作業需時一個月,有意申請獎學金者,請注意需在獎學金申請截止時間前取得證書)。
  3. 三、 申請TQC項目者,一般證照:成績需達80分以上;輸入類:中文輸入、英文輸入、日文輸入及數字輸入皆須達專業級以上才可申請。
  4. 四、申請者學業成績如有任一科不及格者或大專日夜間部選讀、旁聽及公私立機關委託職校代招之學員不得申請。

參、申請期間:

114年1月2日 (四) 至 114年2月27日 (四)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肆、申請程序:

  1. 一、於線上詳實填寫「獎學金申請表」並下載「檢具證明表單」。檢附下列證明文件:
    • 1、112學年度(全學年度)成績單正本乙份
    • 2、在學證明書正本各乙份。【須使用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表單加蓋學校的證明章(校章、系章或各處室章皆可用印)】
  2. 二、選擇所屬區域:
    請先行參考以下區域劃分方式,依學校所在地選擇區域進行報名,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服務地理區域劃分:
    • 北區:新竹(含)以北及宜蘭、花蓮、金門、馬祖等地區。
    • 中區:苗栗(含)以南至嘉義(含)之間等地區。
    • 南區:台南(含)以南、台東及澎湖等地區。
  3. 三、請將113學年度獎學金申請資料寄至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各區推廣中心(可由申請者自行寄出,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信封請註明「獎學金審查委員會」收,寄發地址如下:
    • 北區:105608台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32號8樓
    • 中區:406503台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698號24樓
    • 南區:807373高雄市三民區博愛一路366號7樓之4
  4. 四、請申請者務必多次確認『報名資料』正確且完整後,再列印寄發。報名表一經列印後,系統將關閉修改功能,恕無法修改表單之任何資料,敬請見諒。

伍、得獎名單公告:

各獎項將於114年4月10日 (四)於網頁公告。得獎人員由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寄發獎學金及獎狀,並建請各推薦單位於公開場合頒發獎狀及張貼得獎海報表揚。

陸、申請項目及獎項:

  1. 一、申請項目:(需求證照詳細資訊請參閱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各產品網頁或認證公告,公告期間為113/1/1 ~ 113/12/31)
  2. 二、獎勵方式:
    • 1、113年度獎學金預計頒發100名,實際發放名額得依申請狀況調整。
    • 2、領取特優獎學金者,需繳交30~60秒心得短片分享學習心得。將公開分享於本會網站,如未繳交影片者恕不核發獎金。
      1. ► 心得短片拍攝手法不拘,可透過創意影片形式呈現(脫口秀、插圖動畫、劇情短片…等),製作工具不限,平板電腦、手機、相機、攝錄影機等器材均可。
      2. ► 影片格式:請統一使用拍攝橫式影片(不可使用直式拍攝),解析度1280*720(HD畫質720p)(含)以上之MP4檔。說話聲音需清晰,請於安靜無外界噪音的情況下拍攝。影片經獎學金委員會核准後方可核發獎金。
      3. ► 影片內容須符合「電影片分級處理法」之普通級,並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4. ► 所有影像及配樂需為原創作品或其他合法取得授權之影音,或選用「創用CC」授權音樂請提供音樂出處。若有涉及相關法律責任,悉由得獎同學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5. ► 心得文短片應為原創並未曾用於其他活動或商業用途。
      6. ► 心得文短片需上傳得獎者個人youtube並提供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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