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高三第三次模擬考10/29(二)、10/30(三)日程表、範圍

  1. 領卷交卷皆在教務處。
  2. 未考試的同學在教室自習,若該節課全班都無人選考,則依任課教師安排。
  3. 若遇班級為自習課,請班長至教務處領卷,並依照時間發放,考試結束後請班長清點答案卡數量,連同餘卷繳回教務處。
  4. 考試開始20 分鐘後不得入場,入場後至考試開始60 分鐘內不得離場。
  5. 入場至考試開始鈴響前,不得翻閱試題本、亦不得書寫、劃記、作答。
  6. 考試開始鈴響時,即可開始作答;考試結束鈴響畢,應即停止作答。
  7. 日程、範圍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