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使113學年度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各類技藝競賽之參賽選
手,得以延續技能學習及提供就業進路發展的多元選擇機
會,惠請貴校協助說明及輔導技藝競賽參賽選手,踴躍參
與產學人才媒合。
二、請貴校轉知欲參加媒合之參賽選手,請於114年5月31日
前,依照產業機構提出之企業預聘或人才培訓等方案條
件,至「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資訊平台」完成媒合
意願及個人資料填報。
三、請進入「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技藝競賽資訊平台」
(https://sci-me.k12ea.gov.tw/)之首頁後,點選上方
「產學媒合」進行相關填報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