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轉知行政院修正「工友管理要點」部分規定,除第四點自112年1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Post author:klgsh513Post published:2022-08-18Post category:庶務組 / 最新消息 / 總務處詳如附件修正工友管理要點部分規定下載修正對照表下載 Post Views: 54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112學年度大考各項考試日期及試務作業調整下一篇文章置頂公告111-1高一、高三英文單字大賽(9/2)日程、範圍相關內容轉知新北市金陵女子高級中學辦理112學年度第一學期高優暨前導計畫教師數位增能工作坊「A1-A2研習」實施計畫,敬邀貴校有興趣教師踴躍報名參加2023-08-23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函「為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之緊急避難疏散並兼顧防疫措施,本署已修訂COVID-19社區防疫相關處分書與防疫指引」2021-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