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轉知行政院修正「工友管理要點」部分規定,除第四點自112年1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Post author:klgsh513Post published:2022-08-18Post category:庶務組 / 最新消息 / 總務處詳如附件修正工友管理要點部分規定下載修正對照表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公告112學年度大考各項考試日期及試務作業調整下一篇文章置頂公告111-1高一、高三英文單字大賽(9/2)日程、範圍相關內容公告111年第1學期學生交通車空位資訊2022-10-14轉知「111年度基隆市環境知識競賽活動辦法」及宣傳海報,鼓勵踴躍報名參加。2022-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