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一學期工讀申請說明
一、申請資格:家境清寒,德行評量標準為無記過者。若申請人數超過預計招募之人數經開會審酌錄取。
二、工讀時間:每日午休12:20~12:50或18:00~20:50工讀,協助行政或導師辦公室工作。
三、工讀期間:111年9月1日至112年2月28日止。
四、薪資計算:168元/時,每月工讀原則16小時 (視各處室需要變動),並列家庭收入,勞保、勞退及個人負擔由國教署支應。
五、申請日期:即日起至8/18(週四) 13:00截止,採線上填寫表單提出申請。
表單連結 https://forms.gle/TVqbnwL5qYfWh6wJ8
六、預訂8/26 (週五) 公布錄取名單。
七、若工讀期間未能盡責,督導無效,得取消工讀資格。
八、符合資格且經家長同意者得填寫表單,並請附上導師簽註意見或簽名的照片(截圖亦可)後提出申請。
注意:
1.請確認資料填寫無誤後,務必記得提交表單,才能完成申請程序。
2.”導師意見或簽名”一欄,請老師將您的推薦意見寫在紙上,請學生拍照上傳來完成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