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室因111年度將屆,請購及核銷應注意事項

1.茲因年度將屆,為配合辦理111年度決算作業,屬本(111)年度請購案件,請務必於12/15(四)前請購完畢,並請總務處及業管單位於12/22(四)前核銷結案。

2.員工出差旅費、休假補助費、加值班費、兼代課鐘點費等屬個人費用請務必12/30(五)前核章完竣送至主計室開立傳票。

3.專案計畫補助款如講座活動鐘點費、諮詢會議出席費、交通費及工讀費無法事前請購核銷等費用,亦請務必12/30(五)前核章完竣送至主計室開立傳票。

4.前開事項倘有特殊狀況,請個案事先與主計室聯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