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師請假規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A號令修正發布

一、依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人(三)字第1144203364D號函辦理。

二、「教師請假規則」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莊專員,電話:(02)7736-5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