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48條規定略以,依本條例退休者,
發給教職員退休證;若有遺失或污損時,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為提升行政效能,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證將改以數位形式製發,並自113年2月1
日起分2階段辦理:
(一)第1階段(紙本與數位併行):
1 .除得依現行方式發給紙本退休證外,退休教職員於退休生效日後第3日
起得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以下稱MyData網站)下載
數位退休證。
2. 113年2月1日前已退休者,得向最後在職服務學校申請數位退休證,並由
最後在職服務學校於教育人員退休撫卹管理系統(以下簡稱退撫管理系統)
新建置之「數位退休證補發申請/核定」介面申請,經本部核定後,再由
退休教職員至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
(二) 第2階段(全面數位化):
113年8月1日以後退休生效者,自退休審定函發文日起第3日,得至MyData
網站下載數位退休證,不再發給紙本退休證。
(三) 113年2月1日前已退休領有紙本退休證而遺失者,僅得申請補發數位退休證。
登入方式:退休教職員得以電腦、手機或其他行動裝置以電子憑證【自然人
憑證、健保卡或行動身分識別(Fido)】等方式登入MyData網站下載數位退休
證或自行列印紙本留存。
(四) 數位退休證可提供退休教職員參觀遊覽政府經營管理之風景名勝、博物院館
或使用娛樂設施,予以優待,優惠商家可經由退休證上主管機關浮水印及透
過手機、平板電腦或其他行動裝置掃描QR Code作為檢驗辨識。
另申請補發時,各機關(構)學校須先於退撫管理系統「數位退休證補發申請/
核定」介面填寫相關資料報送,並循程序送本部審核。
(五) 本案如有系統操作相關疑義,可利用「人 事 服 務 網 eCPA」
( https://ecpa.dgpa.gov.tw/) 點選「B6:PICS人事資訊系統客服網(含掛
號室)」或電洽客服專線(02)2397-9108;如有系統操作以外之疑義,請逕
洽教育部承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