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公告本校115年於本校任職30年以上資深教職員請頒名單  

公告本校115年於本校任職30年以上資深教職員請頒名單,為獎勵同仁辛勞與對本校長期以往之貢獻,將於校慶典禮上頒發獎勵。  

資深教職員認定,自任職本校工作起至115年7月31日止年資屆滿30年以上不以連續為必要,惟同仁因故申請留職停薪期間該段年資不予採計。

經本室依服務年資清查結果,符合請頒同仁名單如下(往年如已請頒不重複頒獎):
方O政師

旨揭人員,如有漏列或疑義,請於3月24日下午17:00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洽詢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