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轉知行政院112年5月24日制定公布之「環境部組織法」、「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組織法」、「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組織法」、「環境部化學物質管理署組織法」、「環境部環境管理署組織法」,及「國家環境研究院組織法」,定自112年8月22日施行,請查照。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3-07-06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校園公告函下載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花蓮縣112學年度縣立體育高級中等學校新聘校長遴選簡章下一篇文章轉知內政部112年「愛情從心開始」單身聯誼活動,第5-8梯次受理報名相關內容財團法人語言訓練測驗中心114年第2回「日本留學試驗(EJU)」,鼓勵同學報名。2025-07-15轉知內政部組織法及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自112年9月20日施行,各行政規則涉及內政部與消防署之權限業務規定未及配合修正者,相關權限業務皆由內政部與消防署承接辦理,請查照。2023-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