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3年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學校模範公務人員獲選名單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4-04-09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a09000000e_1134201156_senddoc1_attach1下載 Post Views: 109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3年4月修訂「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下一篇文章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建置「公務員經商及兼職情形調查表」,請同仁多加利用相關內容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依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菸等類似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及未滿20歲不得吸菸之規定,另檢附加熱菸危害宣導海報及宣導影片,提供各班導師於重要集會時對學生實施相關宣導。2025-10-29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8月21日辦理員工協助方案教育訓練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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