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Post author:klgsh711Post published:2023-06-16Post category:圖書館 / 校外宣導與活動文化部因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10條之1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公布施行,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例如使用外掛程式)購買藝文表演票券,以免觸法。 Post Views: 803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基隆市政府與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合作辦理「青少年導覽大使培訓營」下一篇文章轉知衛生福利部基隆醫院召募高中(職)以上同學參與志願服務工作相關內容轉知檢送「2022全國智慧製造應用競賽暑期營隊」招生簡章,請協助公告並鼓勵貴校所屬師生踴躍報名參與,請查照。2022-05-13本會與台灣國際發明得獎協會共同舉辦『2025第二十一屆IIP國際傑出發明家獎』頒獎典禮,訂於114年11月20日於台北茹曦酒店茹曦廳舉行,邀請國內外發明家、貴賓共襄盛舉,敬請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2025-09-11
本會與台灣國際發明得獎協會共同舉辦『2025第二十一屆IIP國際傑出發明家獎』頒獎典禮,訂於114年11月20日於台北茹曦酒店茹曦廳舉行,邀請國內外發明家、貴賓共襄盛舉,敬請踴躍報名參加,請 查照。2025-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