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專區」宣導資源

查總統110年1月13日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1891 號令修正公布民法部分條文,並自112年1月1日施行。將民法有關行為能力之規範調整18歲為完全行為能力人,部分高中在學學生將於112年1月1日為民法之成年人。

為使各校得以因應,法務部提供各校1本《民法成年指南》紙本書,預計於12月19日起陸續送達各校,本館將編目上架,敬請多加參考利用。

法務部另提供電子書版本,請至「民法修正調降成年年齡專區」宣導資源項下(網址:https://topics.moj.gov.tw/33020/33021/33027/37296/Lpsimplelist)下載電子書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