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函知法務部函報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2條第3項規定應行公告調整、增減之「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該院於中華民國111年3月16日以院臺法字第1110006063號公告修正,並自公告日生效Post author:klgsh354Post published:2022-03-28Post category:學務處 / 校園公告 / 生輔組0037763a00_DI下載0037763a00_attch1下載 Post Views: 116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置頂公告因應疫情,非本校相關工作人員請勿進入校區(上課區域),郵差物流等送信送貨,請逕洽至總務處或傳達室。下一篇文章置頂公告圖書館場地暫停借用公告相關內容轉知國立新竹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等學校辦理「A3數位素養-北區第一場」教師研習,請惠予公告周知並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2024-06-14有關國教署「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事務暨活動資訊網」網站整併至「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資訊網」之網址變更說明。2023-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