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貴校(單位)轉知所屬,辦理水域(含海域)活動應注意戲水安全與相關規定,並加強水域安全宣導,以降低溺水意外發生,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112年8月21日臺教體署全(二)字第1120033313號函辨理。

二、鑒於天氣炎熱戲水民眾增加,且近日陸續發生溺水憾事,請轉知所屬機關及活動辦理單位,辦理水域(含海域)活動應注意戲水安全與相關規定,備妥安全措施及配置救生人員,隨時關注相關天候變化及山區降雨之影響,並視活動性質研擬氣候應變計畫以為因應。

三、請加強宣導民眾防溺自救安全觀念,並提醒民眾避免做危險戲水動作,以降低溺水意外事件發生,避免人員傷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