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獎學金須經校內統一送件,獎學金單位不受理學生個別申請。
- 申請資格:
(一)設籍該市六個月以上,就讀該市國民中學,或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不包括空中大學、補習學校、進修學校、夜間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研究所及在職專班)之在學學生,均得自一年級下學期起申請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二)未享有公費待遇或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三)家境清寒者,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為優先。
(四)學期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且當學期未有曠課及記過紀錄者。 - 獎學金名額:高級中等學校(含五年制專科學校一至三年級)組:二十名,每名新臺幣三千元。。
-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全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四)前學期獎懲紀錄。
(五)前學期出缺勤紀錄。
(六)前學期成績明單。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10月8日止。
- 校內申請方式:於115年10月8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註冊組。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
參考網站:https://edu.chiayi.gov.tw/News_Content.aspx?n=4548&s=9472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