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3月2日止。
二、 研習辦理期間:114年3月17日至114年6月30日止。
三、 研習時數:2小時或3小時(請於申請表上註明)。
四、 各系列研習辦理方式及其他事項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五、 經費支應:
(一) 國語文學科中心支付講師鐘點費與交通費。
(二) 承辦學校自行負擔講義印製費、場地費及茶水費。
六、 結報期限:請於研習結束後1週內將簽到表、研習回饋統計表、成果表回傳至學科中心。
一、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3月2日止。
二、 研習辦理期間:114年3月17日至114年6月30日止。
三、 研習時數:2小時或3小時(請於申請表上註明)。
四、 各系列研習辦理方式及其他事項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五、 經費支應:
(一) 國語文學科中心支付講師鐘點費與交通費。
(二) 承辦學校自行負擔講義印製費、場地費及茶水費。
六、 結報期限:請於研習結束後1週內將簽到表、研習回饋統計表、成果表回傳至學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