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課程計畫」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課程及教學規劃表撰寫分區研習 實施計畫(如附件)。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4月14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20050512號函辦理。
二、 檢附實施計畫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