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何溪明優秀清寒獎學金」申請

※申請期間至本年3月13日止,備妥文件請送註冊組辦理。

對象:高二、高三普通科在學學生(2名,每名5000元)
申請條件:112學年度第1學期總成績平均80分以上,德育成績甲等以上,需備推薦書(導師及主任簽核), 並符合下列其中之一項條件:
1.家境清寒並持有政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2.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重病影響家庭經濟收入者。
3.父母或監護人其中一人無工作能力者。
4.單親家庭負責教養之一方無法撫育者。
5.家庭遇有重大變故,生活有困難者。

相關申請辦法、表單下載及填寫範例請參閱大和建設機構官網 https://www.da-ho.com.tw/page/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