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北市「111 年度(110 學年度)就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獎學金」(4/25止)

申請日期:自 111 年 4 月 6 日至 111 年 4 月 25 日受理申請。

此獎學金一律採線上申請、審核作業。上傳資料如下:
一、成績證明文件(需有加蓋學校關防或經學校認定核章)。
二、郵局帳戶封面影本(直系親屬亦可)。
三、身心障礙學生之身心障礙證明(無則免附)。
四、低收入戶證明(無則免附)。
「不需要」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由本市民政局電腦查詢。

申請獎學金的成績標準為何?
一、學業(智育)平均在 80 分以上。
二、前 1 學期(1 年級)或前 1 學年(其他年級)未有記過以上處分者。
三、體育 70 分以上;身心障礙學生 60 分以上。

相關問題請洽:「獎學金常見問題QA」、板橋國中教育處徐小姐:02-2966-6498#618 或新北市教育局技職教育科陳小姐:02-2960-3456#2729。

獎學金申請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