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3年單親培力計畫

校內收件期限:113年9月30日(一)17:00止

一、計畫目的:鼓勵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的單親父母再度進修就學,提升專業知能,促進就業能力,增加社會競爭力,進而獨立自主,自立脫貧。

二、此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三、本計畫第二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3年9月7日至113年10月6日止,請有需要之單親家長逕向基金會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許小姐,02-2321-2100轉119。

四、檢附113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二階段申請表各1份,亦可於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https://www.sfaa.gov.tw/SFAA/Pages/List.aspx?nodeid=768)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     (https://www.iwomenweb.org.tw/index.html)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