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得福獎助學金」

一、參加資格:

 具備中華民國國籍,且目前就讀台灣或離島國中以上之先天顱顏患者。 (齒顎咬合不正、血管瘤之患者不包含在內)

二、受理收件日期:

自112年8月14日至112年9月15日止,由基金會活動入口網站申請或郵戳為憑。

三、獎項類別:

每年度只能選擇一類,不得重複申請。

       (一)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二)優秀獎學金

       (三)助學金

四、必備文件

  • 申請書。
  • 各獎項類別-應備資料。 
  •  自傳、作文乙篇
  1.  首次申請者,限繳交「自傳」代替作文乙篇,須為 600 字以上,電腦打字 A4 大小列印紙本呈現。
  2.  非首次申請者,繳交作文乙篇,須為600字以上,電腦打字A4大小列印紙本呈現,以下四個題目擇一撰寫:                  (1)我最難忘的一件事。(2)支持我克服困難的力量。(3)參加基金會活動的收穫。(4)基金會志工服務心得。
  • 基金會開立之服務時數證明,首次申請者不需檢附。111 年因應疫情致使參與基金會志工服務 不易,因而申請「志工服務展延同意書」者,須檢附且展延之服務時數須於 112 年 8 月底前完 成。
  • 醫師開立之診斷證明書。 (曾獲本獎學金或基金會補助者可免繳)
  • 全戶戶籍謄本影本。 (曾獲本獎學金或基金會補助者可免繳)

   五、為鼓勵青年勇敢展現自我魅力,邀請提供個人生活照乙張,且願意提供給基金會於活動運用。

   六、辦法說明

      (一)在學學生係指112年9月各級日、進修部仍在學之學生,不含112年6月畢業者(升學者不在此規定中)。

      (二)申請學級資格:

☆國中:於111學年就讀九年義務教育七年級至九年級生。

☆高中(職):包括普通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一、二、三年級,不含空中專校、在職專班。

☆大專:包括大學、專科二年制及五年制專科四、五年級,不含空中大學、在職專班、推廣教育學分班。

☆研究所:碩一~碩二,不含碩士在職專班,一般生已有正式工作者,亦不受理申請。

☆博士班:博一~博二,不含博士在職專班,一般生已有正式工作者,亦不受理申請。

※大專以上就讀進修暨推廣部需提出相關簡章證明

【家境困難之在職專班學生欲申請助學金者不在此限。】

      (三)學業總平均係指111學年度第一、二學期之智育成績平均。

     (四)申請人請擇北、中、南及雲嘉四區其一提出申請,並於收到領獎通知後,在申請區域親自參加頒獎典禮領獎,若本人無法參加頒獎典禮,則應致電該區域承辦人,約定時間於各區分會辦公室親自面談領獎

     (五)申請人獲獎後,須於 113年8月底 前至基金會擔任志工(至少4小時以上) ,未擔任志工者則喪失113年申請資格

七、今年度開放紙本郵寄及線上申請之形式,申請人請擇北、中、南及雲嘉四區其一提出申請,若以線上申請,請將相關資料上傳至以下網址,完成上傳後,請「務必」與申請區域分會聯繫確認,若無確認且因網路系統問題未完成收件,由申請者自負責任。

       線上申請連結:https://www.nncf.org/node/4907

      ※將於112年8月14日開始受理

八、申請時間:112年8月14日(一)至111年9月15日(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財團法人羅慧夫顱顏基金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