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二) 生活津貼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生活津貼
「生活津貼」補助額度補助就讀公私立大專校院者每人每學期6,000元;補助就讀公私立高中職者每人每學期3,000元。
補助原住民族青少年課業補習費用
**申請資格:設籍桃園市四個月以上,就讀各公私立國中、高中 職之原住民族學生,於申請日前年度九月一日至當年度八月三十一日,參加立案補習班課業補習(不包含才藝補習 ) 者。
**補助對象及金額:
(一)優先補助桃園市政府社會局當年度列冊有案之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每戶最多補助二人,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8,000元。
(二)非屬中低收入戶或低收入戶者,每戶最多補助二人,每人每年補助新臺幣5,000元。
**申請程序及期限:
(一)符合資格者於申請期限內將申請資料送交就讀學校初審。
(二)申請期限:112年9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