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12學年度第2學期「韌世代」獎助學金(校內3/13止)

※申請資格與條件
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ㄧ)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 25 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三)學業成績:112 學年度第㇐學期學業成績平均 75 分以上(含 75 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111 年度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1 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 120 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2 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申請方式
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於 113 年 3 月 17 日(日)前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請參閱第三頁),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利後續通知。(校內申請至3/13止,請送註冊組辦理)

※申請文件
(ㄧ)「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二)「自傳」正本㇐份,至少 500 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蓋章。
(三)「教師推薦函」正本㇐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名、蓋章。
(四)112 學年度第㇐學期成績單正本㇐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份。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 111 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全國財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各㇐份。
(七)112 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份。
(八)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九)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
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