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補考日期:111年2月15日(二)至2月18日(五)放學後。
二、補考地點:考試教室當日公告於教務處及補考教室門口,請依座位表入座。
三、補考須攜帶學生證。 (當天不受理申辦學生證!)
四、學期成績低於40分以下不得補考;沒有參加補考者,維持原始成績。
五、配合防疫措施,參加補考的同學請全程佩戴口罩。
六、非段考考科之補考(含多元):請學生於2月16日(三)中午12時前自行找任課老師完成補考。請老師務必於2月18日中午12時前將補考成績交給註冊組。
七、日程表、補考名單、注意事項如附件。
一、補考日期:111年2月15日(二)至2月18日(五)放學後。
二、補考地點:考試教室當日公告於教務處及補考教室門口,請依座位表入座。
三、補考須攜帶學生證。 (當天不受理申辦學生證!)
四、學期成績低於40分以下不得補考;沒有參加補考者,維持原始成績。
五、配合防疫措施,參加補考的同學請全程佩戴口罩。
六、非段考考科之補考(含多元):請學生於2月16日(三)中午12時前自行找任課老師完成補考。請老師務必於2月18日中午12時前將補考成績交給註冊組。
七、日程表、補考名單、注意事項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