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安全教育重點學校徵件計畫」及「114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安全教育重點學校計畫申請說明會實施計畫」

說明:

一、旨揭計畫簡要說明如下:

(一)補助對象:公開徵選有意願發展安全教育課程及成立專業學習社群之高級中等學校,擇優成立安全教育重點學校;前項補助得由本署依實際規劃及執行情形彈性調整之。

1、教育部主管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逕向本署提出申請。

2、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高級中等學校:以各地方政府為申請單位,彙整後向本署提出申請。

(二)期程:

1、申請期間:114年3月20日至114年4月30日止。

2、計畫期程: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

二、欲申請之單位,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教育部主管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請填具計畫書(含經費申請表),備妥紙本(須核章)。

(二)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請各該主管機關惠予轉知主管之高級中等學校,如欲申請旨揭計畫,應填具計畫書(含經費申請表)後函報該管主管機關,由主管機關彙整各校所送資料(須核章)。

(三)上開紙本資料1份,請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免備文逕寄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車輛與能源工程學士學位學程辦公室李小姐(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並將電子檔寄至承辦人信箱(tfsfedu@gmail.com)。

三、本署訂於114年3月19日(星期三)下午1時採視訊方式辦理本計畫申請說明會,以利各校了解旨揭計畫之緣由、目標、指標及撰寫方式等,說明會資訊簡要說明如下:

(一)視訊方式:線上會議(https://meet.google.com/evd-aats-xeu)

(二)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4年3月18日(星期二)上午10時前,請各校至線上表單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L7t8wotvbCTPZjUQ6)

(三)請貴校惠予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

四、承上,如直轄市、縣(市)政府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均無擔任安全教育重點學校者,請各該主管機關推派有意願且符合條件者,參與本次說明會。

五、若有計畫申請及報名相關疑義,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李小姐、林小姐(電話:02-77495056、02-77495107 ;E-mail:tfsfed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