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頂公告國教署函請各校持續推動政府文件標準格式(ODF-CNS15251)相關事宜,如附件,請教職員生持續配合辦理及宣導。

請各校配合事項如下:

(一)指派各處室ODF種子人員,就近、快速協助同仁解決操作問題。並針對新進人員提供ODF基礎教育訓練,並視同仁需求提供ODF進階課程。(可運用E等務園平台之線上課程)

(二)招標文件之可編輯檔案使用ODF格式文件。

(三)學校行政電腦及電腦教室安裝以ODF為預設存檔格式之文書軟體。

(四)學校網站及資訊系統如有對外提供可編輯文件下載,應支援ODF文件格式。

(五)電子公文附件可編輯文件應採用ODF文件格式。

(六)學研計畫文件、成果等相關文件、表單,優先以ODF文件格式製作。

(七)競賽活動繳交資料可編輯文件應接受ODF文件格式。

(八)鼓勵教師以可製作標準ODF文件之教育軟體作為教育應用工具。

(九)校內行政作業以ODF文件流通,並持續辦理相關推廣活動宣導(鼓勵)師生使用ODF格式。

請各處室及教職員生持續配合辦理及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