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財物變賣公告-公告標售本校114年奉准報廢之保險箱1台。 (案號:114-001)

國立基隆女子高級中學財物變賣公告
(案號:114-001)
主旨:公告標售本校114年奉准報廢之保險箱1台。
法令依據: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
公告事項:
一、本件標售之標的物品名、數量,詳如標售清冊。
二、開標日期及地點:訂於114年11月25日(星期二)上午9時30分於本校科學館1樓開標室開標。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1個工作天上班日上午9時30分於科學館1樓開標室開標。
三、投標方式:有意投標者,請於本公告之日起至114年11月24日(星期一)下午5時止,在辦公時間內向本校總務處庶務組王小姐(電話:(02)2427-8274分機512,地址: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324號)洽詢,領取投標文件,或至本校全球資訊網自行下載。
四、截止投標日期:114年11月24日(星期一)下午5時。
五、本標售案之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及標單工本費,均無需繳交。
六、本件標售標的物已無法正常上鎖使用保險箱功能,但具有保存價值。本機關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投標人得於開標前電洽本校總務處庶務組安排參觀標售之標的物,並以現狀標售。
七、投標人得標後應於114年12月1日繳交全部價款,可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1次繳清或匯入金融機構帳號。行號:台灣銀行基隆分行,戶名:「中等學校基金-基隆女中401專戶」,帳號:「012036052224」。
八、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由本機關按現狀交付標的物,得標人應於114年12月8日前,於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自行載運離校,逾期視同放棄本件標售標的物之所有權。
九、本件標售標的物經售出後,日後若有影響環保、公害或觸犯現行法律規章等情事發生,概由得標人負相關法律責任。
十、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
十一、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以本機關公告(布)欄張貼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