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學申請入學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登記時間: 6/6(四)~6/7(五) 每日上午 9 時起至下午 9 時止
2.錄取生(含正、備取生)無論錄取單一校系或多個校系,均須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1)只錄取1個校系的同學,也需要登錄;即使全部都備取,也要參加志願選填
(2)凡未依規定期間及方式登記就讀志願序者,一律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3)選填志願序的原則:不管是正取還是備取,把最想去念的校系排第一順位就對了!
(越想念的校系要放在越前面、備取的校系也可以排在正取的校系前。)
※若同時經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及美術學系錄取並完成報到者,不得再參加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
※「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事人員養成計畫公費生甄試」錄取生,應同時與「個人申請」錄取生於登記期間內完成網路就讀志願序登記,參加統一分發,否則視同放棄錄取資格,不予分發。
3.113大學申請入學網路登記志願路徑:
(1)選擇「個人申請」→進入「網路登記志願」→點選「就讀志願序登記」https://www.cac.edu.tw/apply113/rank.php 。
(2)登錄志願序時,須輸入身分證字號、學測應試號碼、自行設定之個人密碼登入系統。
(個人密碼設定系統:https://www6.cac.edu.tw/account/index.php )
4.完成網路登記就讀志願序後,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修改,請務必審慎考量後再行送出資料。完成登記後,系統會產生「就讀志願表」,考生應自行存檔或列印,以資證明。
5.「原住民」或「願景計畫生」學生若同一校系「招生名額『備取』」,但「外加名額『正取』」,登記就讀志願序時,須將備取之志願順序登記於正取之前,不得選填為放棄,否則外加名額正取也一律為放棄,考生不得異議。
6.統一分發結果公告:6/13 09:00起https://www.cac.edu.tw/apply113/dispense.php
7.統一分發結果複查申請截止:6/14 中午12:00前
8.獲分發錄取生即取得該校系之入學資格,如欲放棄入學資格者,應於 113 年 6 月 13 日 至 113年 6 月 16 日每日上午9 時至下午 9 時止,至甄選委員會網址(https://www.cac.edu.tw/apply113/abandon.php ),選擇「申請入學」,進入「網路聲明放棄」後,點選「聲明放棄入學資格登錄作 業」選項,輸入個人證號後,完成網路聲明放棄入學資格作業,否則不得參加當學年度 「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科技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甄選入學招生」及「科技 校院四年制及專科學校二年制日間部聯合登記分發入學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