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室轉知行政院主計總處函有關各機關員工使用個人定期票出差之交通費報支規定,請查照。Post author:klgsh160Post published:2023-06-12Post category:主計室 / 最新消息考量交通費係支應因公奉派出差之必要費用,而個人定期票屬預付性質,為響應政府擴大公共運輸政策,鼓勵員工購買個人定期票,爰各機關員工使用個人定期票出差,可按票價/優惠天數計算當次或當天出差交通費,並在上述交通費報支上限內覈實報支。行政院主計總處主預字第1120101654號-個人定期票出差可報支下載 Post Views: 560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德明財經科技大學管理學院為協助高中職生利用自主彈性課程提前瞭解學習定向,特舉辦「學分銀行」實體及線上預修課程,敬邀貴校學生參加,請惠予公布,請查照。下一篇文章轉知輔英科大辦理「食品檢驗分析丙級技術士證照技能檢定術科輔導班」課程簡章,請惠予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學生踴躍報名參加相關內容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ETF 模擬交易實戰競賽」高中職組|總獎金 12 萬元2025-08-25轉知行政院核定該院教育科學文化處科長黃富玉等36人為112年行政院模範公務人員,請查照。2023-1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