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訂於113年3月12日進行「中小學代理教師職前年資提敘案」言詞辯論。若有相關意見請於112年12月20日前上網至https://reurl.cc/A0Lnpe填寫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3-11-09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校園公告 Post Views: 116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歷屆十大傑出女青年協會辦理「中華民國第26屆十大傑出女青年」選拔活動下一篇文章置頂公告112學年度學生學習歷程檔案時程(113.03.26更)相關內容轉知國立臺北大學辦理同步遠距課程–「Python基礎程式設計班」及「韓語會話基礎一級班」兩班級簡章暨報名表各1份,敬請轉知所屬單位惠予公告2023-03-162025「新北文藝復興盃全國高中職水彩寫生比賽2025-0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