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員所有之智慧財產權及肖像權,得以自己名義運用或一次性授權他人使用而獲取合理對價」等疑義之補充規範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4-05-20Post category:最新消息a09030000e_1130060401_senddoc1_1_attach2下載 Post Views: 86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明新科技大學113年度傑出校友遴選辦法暨推薦表下一篇文章轉知中華民國第22屆「志願服務獎章」頒授要點相關內容轉知「第十三屆廣達游藝獎」創意教學決賽暨觀摩會2022-11-09置頂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教育部公告「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就學貸款辦法」,業經教育部於113年1月16日以臺教高(四)字第1132200031A號令修正發布2024-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