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114年於本校任職30年以上資深教職員請頒名單,為獎勵同仁辛勞與對本校長期以往之貢獻,將於校慶典禮上頒發獎勵。
資深教職員認定,自任職本校工作起至114年7月31日止年資屆滿30年以上不以連續為必要,惟同仁因故申請留職停薪期間該段年資不予採計。
經本室依服務年資清查結果,符合請頒同仁名單如下:
盧O琴、方O枝、陳O玉、王O美、劉O秀、連O玲
蔡O裕、林O茂、張O壽、詹O玲、王O福、張O祥
旨揭人員,如有漏列或疑義,請於4月7日下午17:00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洽詢人事室。
公告本校114年於本校任職30年以上資深教職員請頒名單,為獎勵同仁辛勞與對本校長期以往之貢獻,將於校慶典禮上頒發獎勵。
資深教職員認定,自任職本校工作起至114年7月31日止年資屆滿30年以上不以連續為必要,惟同仁因故申請留職停薪期間該段年資不予採計。
經本室依服務年資清查結果,符合請頒同仁名單如下:
盧O琴、方O枝、陳O玉、王O美、劉O秀、連O玲
蔡O裕、林O茂、張O壽、詹O玲、王O福、張O祥
旨揭人員,如有漏列或疑義,請於4月7日下午17:00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洽詢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