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內政部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應記載事項第18點規定,業經該部114年4月18日台內地字第1140113583號公告修正Post author:klgsh360Post published:2025-05-12Post category:校園公告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5月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42460號函辦理。二、旨揭相關資訊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reurl.cc/1Kbkgm)下載。來文-1下載11424P007036_1140118448_114D2029261-01下載 Post Views: 230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高雄市立高雄女子高級中學辦理「114年度暑期解密AI黑盒子營隊」,敬邀貴校師生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下一篇文章高一、二幹部及小老師敘獎調查表已發放各班級,請導師協助並確認名單及敘獎內容,完成後於5/19星期一中午前送回生輔組相關內容主計室修正「教育部及所屬機關(構)辦理各類會議講習訓練與研討(習)會管理要點」第六點規定,並自即日生效一案。2022-01-04轉知社團法人台灣E化資安分析管理協會訂於113年8月2日(星期五)舉辦資安新知科技-線上影音直播研習課程-「資安鑑識課程-系列Ⅰ初級課程:資訊安全的善與惡及其網安應用與實作」,敬邀貴單位相關人員報名參加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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