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教署轉頒行政院公告修正「毒品之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表一份,生效日期自民國114年10月31日,請各班針對表列品項,於重要集會時對各班學生實施反毒宣教。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4年11月11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19380號函辦理。

二、公告所列管制藥品,增列愛他淨等七項列為第二級毒品,增列4-甲基苯戊酮等3項列為第四級毒品,行政院法務部已

於114年10月29日完成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