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6條、第9條條文修正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5-11-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校園公告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6條、第9條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4年11月12日考臺銓一字第11400043161號、院授人培揆字第11400028512號令修正發布總說明下載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Post Views: 220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國立基隆高級中學訂於114年12月5日辦理「NotebookLM與Google AI教學工具應用工作坊」,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與,並惠允與會人員公(差)假登記,請查照。下一篇文章114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校務會議開會公告相關內容公告111年第1學期學生交通車空位資訊2022-10-14轉知「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3條第1項第6款規定解釋令2025-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