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6條、第9條條文修正Post author:klgsh150Post published:2025-11-25Post category:人事室 / 最新消息 / 校園公告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第5條、第6條、第9條條文,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民國114年11月12日考臺銓一字第11400043161號、院授人培揆字第11400028512號令修正發布總說明下載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 Post Views: 180Read more articles上一篇文章轉知國立基隆高級中學訂於114年12月5日辦理「NotebookLM與Google AI教學工具應用工作坊」,請貴校協助公告周知並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報名參與,並惠允與會人員公(差)假登記,請查照。下一篇文章114學年度第1學期期末校務會議開會公告相關內容轉知嘉藥學校財團法人嘉南藥理大學辦理「2024年全民e化資訊運動會」春季競賽活動,敬請轉知貴校相關師生踴躍參加,並請准予公差假出席2024-03-15轉知臺灣師範大學辦理110-112年度推展學校適應體育深耕計畫-2023年「適在必行」適應體育微電影暨攝影競賽2022-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