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國民小學(臺中市太平區樹孝路336巷9號)火災事故案例表一案

一、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5年1月7日消署預字第1153300308號函辦理。

二、旨揭火災發生於5樓男廁,其防火管理之火災通報、初期滅火及避難引導等自衛消防編組應變得宜,致火勢未延燒及造成人員傷亡。

三、校園廁所、茶水間或儲藏室等隱蔽場域,常因監控死角成為違規吸菸或非法使用明火之熱點。為降低火災風險,建請強化場域巡查,並透過多元管道宣導「室內全面禁菸」及「嚴禁明火」規定,杜絕因菸蒂或餘火未熄引發之災害,共同守護校園師生安全。